十九、有人說:「過去所造的『業』,在修持之後,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『承受』了?」
其實,這是誤解了「佛法」能夠改變命運的道理。所謂的「佛法能夠改造『命運』、創造未來。」,乃是指「眾生在學習『佛法』之後,便可藉由『種善因,得善果』的過程,改變未來的命運,並得到所要的果報」。而這種改造命運的過程,需要時間,故只能著眼於未來,而且是無法「溯及既往」的。眾生在以前所造的種種「業」,仍然必須要去「承受」。(種善因,得善果;種惡因,得惡果。因果報應,絲毫不爽。)只是希望眾生在命運改變之後,能夠讓自己在最強盛時,承受過去所作的種種「業報」。(當眾生在最強盛時,即使是承受各種「業報」,也都會有「重報輕受」之感)。而不是說,眾生在修持之後,對於過去所造的種種「業」,即可以不用再「承受」。
這種情形,就好比有果農,本來都是以種植梨子為生;之後,在某種機緣之下,他開始學著改種蘋果,並將其視為日後所要賴以維生的果實。即使都已經在種植蘋果了,但是在蘋果尚未成熟、無法採收之前,他還是必須暫時仰賴以前所種的梨子過活;這種情形,必須等到蘋果完全成熟,並且開始採收之後,才有辦法加以改變。(亦即不用再繼續吃梨子,而可以改吃蘋果了。)
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